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 |
|
作者:胡 颖 文章来源:《会计之友》 |
更多精彩内容 尽在爱学网
【摘 要】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政府采取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举措。本文通过现实中实施的成效及其局限性的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构想。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 国库集中收付; 绩效评价; 预算管理; 支出监督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步凸显。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已势在必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定义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在财政部门单设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经过几年的实践,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逐渐得到显现。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会计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所有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非税收专户,不得进入会计中心支出户,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1] [2] [3] 下一页
我学习,我快乐:爱学网 |
文摘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摘: 新旧准则条件下存货会计核算分析比较
下一篇文摘: 没有了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