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纳税服务体系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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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储德银 童大龙 苏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多精彩内容 尽在爱学网 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主要包括管理、征收、稽查、税源监控等一线岗位。非业务体系是指不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这部分人员虽然不直接与纳税人接触,但同样担负着提供服务的职责。对业务体系除参照工作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外,一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纳税人满意度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非业务体系的考核应将税前服务、信息反馈与处理、纳税人满意度等指标作为重点,进行综合考核。 (五)构建完善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估机制 要进一步畅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就要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加以改进。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发放“个人联系卡”、“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及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陈述自己对纳税服务的意见,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合法合理的期望,进而修订和完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和规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周到的投诉;在税务政务公开和外部参与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意见,广泛聘请社会各界代表、纳税人代表对纳税服务进行监督评估,以便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随时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1.孙利军.关于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诸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3 2.戴子钧.构建现代化税收服务新体系[J].税务研究,2003 3.吴旭东.税收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4.乔家华.在制度创新中推进纳税服务:对当前纳税服务的实证分析和政策选择[J].涉外税务,2003 5.陈捷.纳税服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涉外税务,2003 6.谢少华.从新公共管理的兴起看西方税收管理理念的转变[J].涉外税务,2003 7.宣城市地税局课题组.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理念与难点[J].税收科技,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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