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上市公司大小股东的博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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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邹 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多精彩内容 尽在爱学网 博弈",大股东相当于“大猪”,小股东相当于“小猪”。小股东不参加监督却能分享监督的成果,这也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吻合的,即80%以上的小股东从来没有参加监督。 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博弈分析 一般金融理论认为,公司股东根据它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得到公司的收益。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持有大宗股权的大股东往往会得到与他们所持股份比例不相称的,比一般股东多的额外收益,这部分额外的收益就是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为自己谋求的私利,也就是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侵占获得的收益。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司治理中,集中的所有权结构是一种普遍现象。而随之产生的大股东侵占小股东行为也成为困扰各国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行为也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本文也从博弈论角度予以分析。 下面以博弈树来描述大、小股东的博弈模型,做如下假设:大股东持有股票数为a、小股东持有股票数为b,且a>b>0;实行有效监督成本为c且c>0;在有效监督的前提下,每股收益为r且r>0;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为q,大股东败诉后对小股东的赔偿为p,大股东的应诉成本为y且q>0、p>0、y>0;小股东的诉讼成本为s且s>0,小股东胜诉的概率为θ。博弈模型如图2所示。 根据图2的博弈局势,分别写出大、小股东的支付函数为: 当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实施诉讼时:Uqs大=(1-θ)(ar-c+q-y)+θ(ar-c+q-y-p) ;Uqs小=(1-θ)(br-q-s)+θ(br-q-s+p) 当大股东侵占,小股东采取不诉讼退出时:Uqbt大=ar-c+q;Uqbt小=db(d为股票出售时每股利得) 当大股东侵占,小股东采取不诉讼不退出时:Uqbb大=ar-c+q;Uqbb小=br-q 当大股东不侵占,小股东采取退出时:Ubt大=ar-c;Ubt小=db 当大股东不侵占,小股东不退出时:Ubb大=ar-c;Ubb小=br 命题四:当大股东侵占时的期望支付大于不侵占时的期望支付时,大股东会选择侵占。即: Uqs大>Ubb大→(1-θ)(ar-c+q-y)+θ(ar-c+q-y-p)> ar-c→q>y+θp 即当侵占利益大于应诉成本和赔偿损失时,大股东会选择侵占,侵占净收益为:q-y-θp;反之,大股东会选择不侵占,侵占损失为:q-y-θp 。 命题五:当小股东起诉时所得的期望支付大于不起诉期望支付时,小股东会选择起诉。即: Uqs小> Uqbb小→(1-θ)(br-q-s)+ θ(br-q-s+p)> br-q→θp>s 即小股东赔偿收益大于诉讼成本时会选择起诉,反之小股东会选择不诉讼。 命题六:当小股东退出时的期望支付大于不退出时的期望支付,小股东会选择退出。即 : Ubt小> Ubb小→db>br→d>r 即小股东出售股票时每股利得大于每股收益时,小股东会选择退出,反之小股东会选择不退出。
由以上分析可知,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利益行为的选择决定于q和y+θp,而y+θp是一个法制变量,它的大小由所处的法律环境决定,一个对小股东利益保护程度高的法制社会y+θp应大于q,这样小股东所受侵占的机会也就小。 基于大小股东博弈分析的基本建议 (一)对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的基本建议 1.因为小股东“搭便车”现象的存在,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监督成本的存在(即c>0)。要解决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当然就要解决小股东的监督成本问题。如果企业提出“你监督我买单”的策略(注:“买单”包括监督成本和激励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会选择监督,但是监督成本如何界定以及激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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