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企业的区域税收贡献及税收转移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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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 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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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惠定价 互惠定价亦称转移定价,是总部企业根据其经营战略目标,在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专有技术、资金借贷等活动时所确定的总部企业内部价格。它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主要服从于总部企业整体利润的要求。所谓关联企业,是各自有着独立法人资格,但彼此又有某种相关利益关系的企业。关联企业之间可能是母子公司关系,也可能只是一些松散的企业联合。互惠定价本身可能蕴含多重目的,为减轻税负而采用的互惠定价,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利润转移,达到降低总部企业整体税负的手段之一。 关联企业之间互惠定价的方式,主要有:通过零部件、产成品的销售价格影响产品成本、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回扣、佣金等以转移利润;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购置价格和使用期限来影响其产品成本和利润水平;通过提供咨询、特许权使用费、贷款的利息费用以及租金等来影响关联公司的产品成本和利润。 互惠定价法作为总部企业间一种颇为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一般有以下两种筹划定势:一是总部企业内部各纳税企业税率存在差异,比如有A、B企业,A企业适用的税率高,B企业适用的税率低或处在免税期,当A企业销售产品给B企业时,应低价销售;相反,B企业销售产品给A企业时,应提高价格。二是总部企业内部各纳税企业盈亏存在差异,比如有C、D企业,C企业处在高利润期,D企业处在亏损期,通过互惠定价可以转移利润,原理同上。但是,采用互惠定价转移利润必须有度,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市场价格总是处于变动状态中,商品定价逐步变为企业自己的市场决策,这为通过互惠定价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但是,企业在采用互惠定价法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违背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和价值规律,也不能违背税法的规定,即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应按独立企业间的交易进行,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上述分析说明,当两个公司所在地区的税率不同、优惠政策不同时,只要存在着关联交易,就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实现税收由高税率地区向低税率地区的转移,这样,总部企业总体税负降低,而总部所在地也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总部企业的入驻。 (四)租赁减税 租赁也是总部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对承租人来说,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受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对承租单位来讲,租金的支付比较稳定,与购买机器设备相比,具有较大的均衡性。因为购买设备时,其价款一般为一次性支付,即使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资金的支付时间仍比较集中。而租赁支付租金的方式,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承租企业可从减轻税负的角度出发,通过租金的平衡支付来减少企业的利润水平,使利润在各个年度均摊,以减轻税负。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属同一总部企业时,租赁可以使它们之间直接、公开地将资产从一个企业转给另一个企业。同一总部企业中的一方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赢利较好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以租赁的形式转租给另一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相对足额的租金,最终可使该总部企业的税负降低。 在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下,总部企业对所在地会有不同的税收管理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税负水平。因此,总部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使用税收转移的方法,也可以通过合理设计总部企业的组织结构得以实现。上述结论说明:对于总部所在地而言,如何影响总部企业通过有利的组织管理模式的设计以及税收筹划的方式提高本地区的税收效应,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林江.税收原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李友元.税收经济学.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 3.[美]迈伦·斯科尔斯等著.税收与企业战略(第2版).中国财经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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